9.2 科研与监测类建筑


9.2.1 科研与监测类建筑应根据监测和研究的对象、目的及其技术要求选址,并应保证在各类天气条件下正常观测。
9.2.2 科研类建筑应集中建设,应布置在环境安静、清洁、振动及电磁辐射小的地段,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。
9.2.3 气象观测站距离管理类建筑应小于3km。
9.2.4 鸟类观测站应由观鸟塔和临时性观鸟掩体组成。
9.2.5 野生动物救护站应建在水源充足、水质优良、排水良好的地方,北方地区应位于背风向阳处;应与主要交通干线联网,并应距公路1.0km~1.5km,距饲养场、农药化肥等污染源及居民区应大于1.0km。
9.2.6 位于候鸟迁徙通道上的湿地公园可设置鸟类环志站,并宜配套环志管理建筑和设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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